各采购单位: 为落实《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开展光明新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光资源〔2016〕18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光资源〔2017〕43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对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优化,现“政府采购网上合同备案”功能已完善,定于2019年3月11日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政府采购网上合同备案,是指通过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网上操作,在系统上上传合同、中标通知书、法律意见书等相关附件,网上提交合同备案即可,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二、系统操作指引。登录政府采购平台,根据实际情况选中“合同管理”的“录入合同信息”/“合同变更管理”,在“合同公示时间”、“合同附件”、“数字中标通知书”、“法律意见书”及“其他附件”栏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PDF格式),最后提交合同备案。(系统界面见附件1) 三、合同备案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受理合同备案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如备案通过,将在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加盖“合同备案电子章”。(样式见附件2) 四、“政府采购网上合同备案”功能正式上线后,将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申请,特殊情况(如涉密项目)除外。 五、关于咨询。为确保政府采购网上合同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如需咨询合同备案业务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联系人:龚工,联系电话:88212175;如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拨打我中心技术支持服务咨询电话,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212595。 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