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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订单融资试点金融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发挥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政策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订单融资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切实服务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是财政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出台的重要举措,受到供应商的普遍欢迎,也得到订单融资试点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但目前仍处于推广阶段,供应商的知晓程度仍不够高。为切实服务政府采购供应商,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请各采购单位、金融机构、招标机构高度重视,多渠道多形式进行订单融资政策宣传,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工作。
二、明确回款账户,及时报送订单融资情况
在订单融资系统模块上线前,因订单融资业务需要导致收款账户变更的,金融机构应当商供应商及采购单位填写《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表》(详见附件1),作为变更及锁定订单融资业务回款账户的依据。同时,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定期汇总填报《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于每周五前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面向供应商-订单融资栏目”对订单融资有关情况予以公布。其中,《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表》中的“融资账户”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项目的收款账户,一旦确定为“融资账户”,供应商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单位和融资银行,并获得采购单位和融资银行同意,同时变更情况需要抄送市财政局。
各金融机构可按照《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深工信规〔2019〕1号)的规定,对因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形成的不良贷款且符合相关情形的,申请给予补偿。
三、完善合同条款,简化合同账户变更备案程序
为简化因订单融资政策导致合同账户变更的备案手续,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请区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增加账户变更条款,明确:“乙方有权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就本采购合同申请订单融资等金融服务,甲方对乙方办理订单融资业务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包括:1.甲方配合乙方签署《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表》,作为本项目采购合同的有效补充;2.甲方按照《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表》承诺,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指定的融资贷款经办行及收款账户。”(注:甲方为采购单位,乙方为中标供应商)区级涉及到订单融资业务导致合同账户变更的项目需按规定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此外,已签订政府合同但需要变更回款账户的,需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账号变更,金融机构将相关情况填写《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情况一览表》报送市财政局。
四、及时公开采购合同,严格依合同履约和验收
为支持金融机构和中标供应商开展订单融资业务,请区级各采购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工作的通知》(深盐财〔2016〕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盐田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二是严格依合同验收和付款,在订单融资系统上线前,根据预算主体职责要求,对于已审核给予订单融资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确保采购资金支付到指定的融资贷款经办行及收款账户,同时,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以上的款项,支付时应提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表》,作为财政部门审核支付的依据之一;三是督促中标供应商严格依合同履约,若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五、完善采购模板,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为让更多供应商知晓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工作,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请区政府采购中心和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完善采购模板:一是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函模板及中标通知书模板上添加备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二是在投标函模板中增加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可选填项),以便金融机构提供更精准的融资服务。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配合推进此项改革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并做好政策解答(订单融资政策解答详见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深圳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解答)。
特此通知。
 
附件:1.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表
      2.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情况一览表
      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工作的通知
      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2019年5月21日
 
    (联系人:张锐超,电话:25228507)

 

附件1
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表

基 本 信 息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备案机构
合同金额万元
原收款账户
原经办行
收款(融资)账户
融资贷款
经办行

融 资 企 业 承 诺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公司为上述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并已确认上述信息无误。同时,本公司承诺将按相关融资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融资金融机构和采购单位带来的损失。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采 购 单 位 承 诺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愿意积极配合订单融资业务开展,并根据《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办理表》内容,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指定的融资贷款经办行及收款账号,合同原收款账号及经办行作相应变更。
 
 
相关负责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订 单 融 资 业 务 办 理 确 认金融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经审核,我行同意为本项目办理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
                      
相关负责人签字:            
                                            (办理融资业务支行/分行盖章)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项1. 因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导致需要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的,融资企业应按照“基本信息”及“融资企业承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采购单位确认信息无误后填写“采购单位承诺”一栏;金融机构审核无误后确认,并按相关要求汇总报送给深圳市财政局。
2. 已办理订单融资业务的项目,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融资企业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单位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单位和放款银行同意。
3. 本表一式三份(金融机构、融资企业、采购单位各一份),作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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