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2018-2020年度电商采购的通知》(深财购[2018]35号)的要求,现对通用商品竞价采购竞价规则更改如下: 1.采用竞价方式采购的通用类商品,不论预算金额大小,采购人不允许指定品牌型号竞价,可以推荐至少3个品牌竞价采购,也可以不推荐品牌竞价采购。 2.普通公务用车竞价规则不变,不区分预算金额大小,均采取竞价方式采购,允许采购人指定品牌型号竞价。 以上竞价规则于发文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4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