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深圳市盐田区图书类项目预选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采购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图书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2019年盐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相关规定,参照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2020年度图书类预选供应商项目招标结果,对我区图书类项目实行预选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和实施规则 (一)适用范围 各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图书类项目,按本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实行预选采购。 (二)预选实施规则 1.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按《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政府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盐府办规〔2019〕4号)执行。 2.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采购单位可在预选供应商中自行选择采购,并获得相应的价格优惠和服务承诺。 3.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当年度盐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预选执行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至下一轮图书类项目预选采购通知之日止。 三、关于实施要求 (一)各单位预选采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切实加强经费支出和审批管理,自主选择的决策过程档案资料应做好存档,以备查验。 (二)严格签订采购合同。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内的图书类项目实施预选采购的,合同无需到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三)不得擅自规避适用范围、改变操作方法,随意提高采购标准,提出超越预选供应商采购范围的其它要求。 (四)图书类项目预选供应商63家,预选供应商名单及折扣率请详见附件或登陆盐田区政府采购网(yt.szzfcg.cn,首页=>政府采购中心重要通知)。预选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名单及联系方式动态更新,具体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首页=>专项服务=>面向采购人的服务=>预选供应商栏目)公布的为准。违反预选供应商承诺被取消预选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名单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 (五)在操作执行中,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可及时向区财政局或区政府采购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5228507(区财政局);22320233(区政府采购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图书预选供应商折扣率一览表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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